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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8 14:59    浏览次数: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许昌校区: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豫人社〔2019〕18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校岗位设置的批复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校现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按照《河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上岗条件》申报(见附件1)。
申报条件中的各类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时间等,原则上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内取得。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所获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业绩条件计算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如在2016年之后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则从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开始计算)。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应足年足月。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个人申报表》(附件2);
(2)《河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简表》(附件3);
(3)正高级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
(4)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奖项等有效支撑材料;
(5)著作、论文检索证明。
2.注意事项
(1)上述材料(3)—(5)均彩色扫描成电子版并按顺序整理成一个完整的PDF文档,文档中各项内容顺序排列如下:正高级任职资格证书→正高级职称聘任证书→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按照《申报书》填写顺序排列:学术影响及荣誉称号→论文著作→项目/专利→获奖奖项→其他情况)。
学术影响及荣誉称号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论文须提供首页、论文分区收录引用检索证明等彩色扫描件。专著/译著/教材须提供封皮、目录页及首页,有关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国家发明专利须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彩色扫描件。奖励须提供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
(2)所提交支撑材料须与《河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个人申报表》和《河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简表》中所填写内容一致。请勿提交与申报条件无关、无效的材料。
(3)申请人员须严格按规定填报材料,涉及保密的信息和材料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对材料填报不实的申报人,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岗位晋升评聘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单位审核推荐
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提出推荐人选;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1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henau.edu.cn。
1.《河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个人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
2.《河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简表》(A3纸单面打印,一式3份)
3.《河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A4纸单面打印,一式1份)
4.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和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henau.edu.cn。
(三)组织评审
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评审,根据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空岗数提出相应拟聘人选。
(四)学校审定
学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审定。
(五)结果公示
拟聘人员经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
(六)办理聘用
公示结束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七)签约上岗
受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四、日程安排
2021年6月8日前,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龙子湖校区办公楼114房间)。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组织人事、教学、科研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学校组织评委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人选;学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审定、公示;整理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姚航      联系电话:56552889
 
附件:

1.河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上岗条件

2.河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个人申报表

3.河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简表
4.河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