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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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人事处职责是:负责制订校内人事、分配、人才规划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负责全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各部门职能划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和用人计划,做好人才的引进、人员调配、教职工离退休、辞职、辞退工作;负责教职工考勤、考核与奖惩;负责干部人事、工资调查统计,办理人事方面有关证件和公证;负责全校教职工劳动工资、劳保福利、津贴分配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和督促检查实施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规划,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及聘任、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师培养提高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各级各类专家的培养、选拔、推荐、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单位安排、落实好待聘人员,做好待聘人员的培训、管理和推荐工作;负责全校外来用工的计划管理和人力资源配置;做好各类社会保险申报管理工作,协调劳资双方争议等。人事处内设综合科、人事科、劳资科(社保科)、人才评价开发科(职称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综合科:0371-56552895 龙子湖校区行政楼 114房间
       人事科: 0371-56552889 龙子湖校区行政楼 114房间
       劳资科(社保科): 0371-56552885 龙子湖校区行政楼 114房间
       人才评价开发科(职称科):0371-56552890  龙子湖校区行政楼 114房间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0371-56552891  龙子湖校区行政楼 114房间
   传 真:0371-56552889
   E-mail:hnndr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