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阅卷专家征选要求
(一)具有高校事业单位编制的在岗教师。
(二)思想端正、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原则性强,自愿从事人事考试阅卷工作。
(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申报学历所学专业应在《阅卷专家本科专业目录表》(附件1)或《阅卷专家研究生专业目录表》(附件2)所划定的相关专业范围内。
(四)从事自身相关专业教学或科研工作3年以上。
(五)具有履行阅卷工作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60岁。
(六)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与社会各类培训机构没有业务联系。
二、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河南省人事考试阅卷专家申报表》(附件3),A4单面打印(保证一张A4纸,个人信息要电脑打印,不要手写,无需盖章签字),并将纸质版交至综合办公楼人事处人事科114。
申报工作长期进行。
联系方式:付老师 5655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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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阅卷专家本科专业目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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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阅卷专家研究生专业目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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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河南省人事考试阅卷专家申报表 |
人事处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