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工作,规范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按照《河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校发【2016】22号)文件规定,现对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集中排查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学校文件规定,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按管理权限由相关单位保管,处级干部的由组织部保管,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由人事处保管,其他教职工的由各单位保管。
2、本次登记对象为各单位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处级干部除外)。【其他教职工的因私出国(境)证照由各单位进行登记保管,不再报送人事处。】
3、如因新晋升副高级职称、新办理证照等各种情况原来没有及时上交的教职工请于本次集中上交,以后不再集中上交,由个人在新晋升副高级职称、新办理证照领取后7日内按管理权限主动上交相关部门,逾期不交者视为违规私自持有。
4、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副高级及其以上人员数自行调整表格,打印出来让教职工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名。
5、学校也已通过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进行查询,对本次没有如实登记上交,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护照的教职工,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上报要求:各单位上交纸质版时需经办人、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rschzgl@163.com邮箱,报送时间:2018年6月20日前 地点:行政楼119 房间,联系人:夏东升 电话:6355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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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出国(境)证照登记表 |
人事处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