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熟悉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5.年龄在4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
二、遴选名额
推荐名额不限,面试专家学科分类代码表详见附件1。
三、其他事宜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于10月21日下午5点前将《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整理后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科(行政楼119室);同时将专家基本信息汇总至《专家信息导入EXCEL模板》(附件3)后,发送至人事处电子邮箱hnndrsc@163.com。
联 系 人:程城 联系电话:63558011
附件:附件1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学科分类表.doc
人事处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