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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4 00:00    浏览次数:

 

人办发[2000]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现将200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各语种及类别、级别的合格标准见下表:
    
级别
合格标准(分数)
语种及类别
A级
B级
C级



语 综合 60 60 60
理工 60 60 60
卫生 60 60 60
财经 60 60 60
日 语 55 45 40
俄 语 45 45 50
德 语 58 50 50
法 语 60 60 55
西班牙语 60 60 50
  二、请你们在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上述合格标准进行复核,并与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数据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通过适当方式公布考试成绩,并认真做好合格证的发放工作。

二○○○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