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点、时间
地点:龙子湖校区行政楼一楼115会议室。
时间:11月10日—14日。各考核推荐小组的参评人应按照以下安排,按时到现场参加复核。
| 时间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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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上午9:30—12:00 下午2:30—5:30 |
动物医学院 |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理学院 | |
| 体育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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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林学院 |
|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 |
| 植物保护学院 | |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
| 副教授考核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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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动物科技学院 |
| 机电工程学院 |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 实验系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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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农学院 |
| 文法学院 | |
| 外国语学院 | |
| 辅导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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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烟草学院 |
| 园艺学院 | |
| 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 | |
| 生命科学学院 |
二、复核内容
本次材料复核主要是对上传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的电子材料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复核,同时根据电子材料对《评审简表》中填写的内容进行复核。
各考核推荐小组已经对照申报人评审材料原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进行了审核,电子版材料已提交“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不需要携带材料原件到现场。
1.人事处:负责复核参评人基本信息、年度考核和职称申报等基本信息部分,以及部分行政综合表彰荣誉和博士后科研成果业绩材料。
2.发展规划处:负责复核参评人教育规划课题等业绩材料。
3.学科建设处:负责复核学科专业建设情况等相关业绩材料
4.研究生院:负责复核参评人的指导研究生情况、研究生教学成果方面的业绩材料。
5.教务处:负责复核参评人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考评、教育教学奖励、教育教学成果(包括统编规划教材、教改项目、教学工程等)等教学业绩材料。
6.学生处:负责复核辅导员教学工作量及教学质量考评、参评人辅导学生参加专业技术竞赛获奖业绩、40周岁以下申报人学生管理工作经历等业绩材料。
7.科学技术处:负责复核自然科学类参评人的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等科研业绩材料。
8.社会科学处:负责复核社会科学类参评人的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等科研业绩材料。
9.社会服务处:负责复核参评人推广类科研业绩相关材料。
10.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复核招生就业相关业绩材料。
三、复核流程
(一)参评人从校职称办领取本人《评审简表》1份。
(二)参评人在材料复核现场,到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业绩,由各部门在简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三)材料经所有部门复核后,参评人应按复核意见对《评审简表》或电子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如需退回系统,到人事处登记退回。简表或电子材料全部修改完成后,应及时到现场进一步复核。
(四)复核完成后,将以下材料交校职称办处:
通过复核的《评审简表》原件2份,其中1份为各部门复核签字盖章的原件。
校职称办
202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