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根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22〕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91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75号)和《河南农业大学职称自主评审办法(修订)》(农大人事〔2025〕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一、评审计划
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我校2025年度职称评审计划为正高级40个,副高级120个,中级70个。
二、评审标准
1.教师及实验人员依据《河南农业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农大人事〔2023〕86号)执行。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依据《河南农业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农大人事〔2023〕87号)执行。
3.海外高层次人才依据《河南农业大学海外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暂行办法(试行)》(农大人事〔2023〕88号)执行。
三、有关政策说明
(一)教师师德师风评价和思想政治建设问题
1.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精神,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坚持以德为先,严把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各学院党委要坚持把教师师德师风表现情况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及重点考察内容和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从报名阶段起,各学院党委须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情况进行考核并作出书面评价。
2.规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评审体系,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制定职称评审标准,将思政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职称评审纳入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体系。把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文章和优秀网络理论成果、以及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成果纳入评价范围。
3.进一步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把教师课程思政建设和育人效果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内容。40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申请晋升教师系列高一级职称时,须有至少1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二)网上填报和审核问题
2025年我校所有级别的评审都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各考核推荐小组牵头单位负责为申报人创建账号,实行“谁创建 谁管理”原则。申报人员账号创建后,登录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提交评审材料。
考核推荐小组要按照“谁审核 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保证网上材料与材料原件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把好资料审查关。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申报材料严禁涉密,要进行脱密处理再上传,确保职称评审中不发生泄密事件。
(三)有关申报问题
1.任职年限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称后,从实际聘任时间开始计算任职年限。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底。
2.申报学历问题
(1)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取得的时间,只要获取就可正常申报。
(2)对申报人学历只作基本要求,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按学历破格申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3.转评问题
按照人社部职称系列设置,职称分为27个系列(具体可通过省人社厅官网查看河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凡跨系列申报须先进行同级转评,不能跨系列直接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同级职称。同一年度只能评审一次职称。转评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予以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初级职称申报晋升中级职称,除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的系列外,其他系列同系列不同专业之间均不再转评,可按长期从事专业进行申报,提交的申报材料应与申报专业一致。中级职称申报晋升副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申报晋升正高级职称仍按有关规定进行转评。
4.特殊评审类型申报问题
根据国家“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业绩突出、符合相应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年限破格申报职称、越级申报职称,或者无职称直接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报省教育厅初审、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推荐评审。上述人员应按照相应系列的破格评审条件进行评审,其中对无职称直接申报人员,主要考核其近5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申报中级职称不实行任职年限破格。
特殊评审类型人员须填写《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见附件7)。年限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年限破格)”;学历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学历破格)”;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转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B/C类人才等非逐级申报高级职称,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一步到位破格)”;转评职称同时伴有学历破格情况的,在“评审类型”选择“转评(学历破格)”。
5.海外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问题
符合海外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或年度正常评审。“绿色通道”评审须填写《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见附件7),报省教育厅初审、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推荐评审,在“评审类型”选择“考核认定”。
6.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问题
2025年度申报工作安排,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7.教学为主型教师申报副教授职称考核认定问题
符合《河南农业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附件3《副教授考核认定条件》规定的教学为主型教师可选择申报考核认定或年度正常评审。由教务处牵头成立教学考核认定推荐小组,对主要从事公共政治(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外语、公共体育、公共大学语文、公共高等数学、公共大学物理、公共计算机等公共基础课的,教学为主型教师申报考核认定副教授人员进行推荐。
8.内聘教授、副教授问题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内聘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暂行办法》规定,继续开展内聘教授、副教授职称的评审工作。内聘指标视本年度参评人员情况,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
9.在管理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申报问题
在管理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申报系列(专业)须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内容一致或相关。申报时需填写《河南农业大学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备案表》(附件3),并由所在单位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申报。上级部门如有最新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10.劳务派遣人员职称申报问题
职称评审要求通过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单位或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申报,劳务派遣人员需按规定通过劳务派遣单位申报,不能通过被派遣单位申报。
11.其他问题
若申报人员不满足高校教师必备评审条件,但其工作业绩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须经考核推荐小组集体讨论、出具书面论证材料,综合能力水平达到要求,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要求。论证材料提交各级推荐评审组织。
(四)业绩材料问题
1.高校教师(实验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
2.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的业绩材料,一般应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工作业绩,从聘任之月算起;转评同一级职称的业绩材料,应为低一级职称取得聘任后的业绩,从聘任之月算起;申报人现任职称评审当年申报材料截止后取得且未使用过的业绩材料,允许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使用;新参加工作博士的业绩材料认定时间从来校正式报到后算起,来校前的业绩不予认可。
3.2022年1月前发表的论文,认可以河南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的第一通讯作者,同时标注申报人与第一作者的关系;2022年1月后发表的论文,以河南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的第一通讯作者和倒数次序第一通讯作者仅认可其一(须其他通讯作者确认,同意其使用,并签订《职称评审成果归属同意书》附件8),同时标注申报人与第一作者的关系。
4.博士后有关成果的认定,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限第1名)和银奖(限第1名),在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时按照国家级科研成果认定。
在正常申报副教授及以下职称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面上资助一等项目按照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认定,面上资助(含二等)项目按照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认定,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按照厅级纵向科研项目认定。
(五)高级职称基层推荐指标问题
高级职称基层推荐不限推荐指标,由考核推荐小组进行评价、排序,向校高级职称推荐委员会推荐。
(六)学校职称评审专家库建设
学校建立职称推荐、评审专家库,由校内专家及校外相关专业领域知名专家构成,其成员应担任本专业高级职称(设正高级职称的系列须具备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在优化评委队伍结构的同时,加强对专家库人员的管理,对已办理退休手续、已调离本单位、已脱离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以及不能履行评审工作职责、群众有反映的人员,及时调整出专家库,确保专家库成员的质量。
(七)诚信承诺制和材料核查问题
各考核推荐小组牵头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称评审材料审查事务。申报人员、推荐小组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违反诚信承诺制的情形,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员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相关人员和单位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校职称材料复核小组负责对各考核推荐小组提交上来的材料进行复核。申报人如有填报虚假材料,提交假数据、假业绩、假成果、假论文论著、假获奖证明,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行为的,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对所在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书记、院长)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移交校纪委等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四、日程安排
本年度教师(实验人员)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一)动员培训
召开全校职称工作动员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年度评审工作。举办相关培训会议介绍系统填报、审核工作等相关事宜。
(二)个人报名
申报人员在熟悉政策、条件、程序的基础上,结合自己从事的系列和专业,自愿向所属考核推荐小组申报。考核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资格进行把关,填写《河南农业大学职称评审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申报 人员所属单位党委要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规范情况进行考核并作出书面评价。
各考核推荐小组审核申报人材料后,应在10月23日前向校职称办提交以下材料:
1.小组推荐工作方案。内容应包含组织机构、评价标准、推荐程序、议事规则等。
2.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情况考核报告1份,加盖用人单位党委公章。
3.《河南农业大学职称评审报名表》(附件2)1份,由小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
4.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现任职称资格证和聘任证(有同级转评经历的还需提供转评前的资格证和聘任证)、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电子版。
5.《河南农业大学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备案表》(附件3)1份。
(三)小组审核
考核推荐小组牵头单位组织申报人员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个人信息,填写《评审简表》。
各考核推荐小组应指定1-2名以上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同志,负责接收、审验、整理、上报评审材料。审核工作要坚持对照上传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的材料与原件一致,对照申报平台填写内容与原件一致,对照申报平台填写内容与《评审简表》填写内容一致;要确保上传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的材料清晰,确保《评审简表》填写规范,确保申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
考核推荐小组应在开始推荐前,将申报人员参评材料统一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具体展示时间、地点提前报校职称办备案,面向全校公开。
(四)基层推荐
考核推荐小组在召开推荐会前1天,向校职称办备案本年度小组成员名单(会前抽取评委的,应提前报备抽取方案)。推荐结果应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推荐结束后,11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校职称办:
1.《河南农业大学职称评审基层推荐人员排序表》(附件4)1份。
2.《评审简表》3份。
3.《河南农业大学申报高级职称答辩情况登记表》(附件5)1份。
4.《河南农业大学正高级职称评审代表性成果信息登记表》(附件6),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以及代表性成果电子版(全文系外文的论文需另附中文摘要)。
5.破格、“绿色通道”等特殊类型推荐人员考核报告1份,推荐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6.《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附件7)一式三份。
(五)学校复核
学校职称材料复核小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业绩材料、进行复核,聘请校外专家对申报人员符合评审条件情况进行复核。
复核结果反馈给相关考核推荐小组,未通过的申报人员取消本年度推荐资格。申报人员或考核推荐小组如对资格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校职称材料复核小组提出复议,由材料复核小组进行复核。
(六)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评价
学校对高校教师(实验人员)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的代表性成果以匿名形式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价,未通过的申报人员取消本年度推荐资格。2024年度已通过代表性成果评价的申报人员、及内聘教授,本年度不再重复评价。
(七)材料公开展示
学校将通过基层推荐的高级职称《评审简表》在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高级职称推荐会
学校高级职称学科评议组召开会议,确定推荐人员,提交学校高级职称推荐委员会。
学校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职称推荐委员会召开会议,依据学校年度评审指标进行评审推荐。推荐结果在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职称自主评审会
学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农业科研系列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职称工作政策性较强,关系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对职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紧部署,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职称工作健康、稳定、有序、规范运行。各单位在考核、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将师德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真正把师德高尚、教学效果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出来。要发挥好职称工作的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学校教学、科研水平,有效促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创建和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农业大学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队伍支撑。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河南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校党办〔2017〕12号)等规定,相关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准对弄虚作假材料知情不报,不准私自更改申报人员材料和评议结果,不准擅自向外泄露评审过程中有关答辩、讨论、评议、表决等情况,不准为申报人员游说、拉票,不准接受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打击压制申报人员等。申报人员不准填报虚假材料,不准提交假数据、假业绩、假成果、假论文论著、假获奖证明,不准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有关证件,不准请吃拉票、贿赂各级推荐组织成员及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四处散发职称评审材料等。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相关人员的参评资格,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各考核推荐小组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及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开展职称推荐工作,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要签订职称评审纪律及保密承诺书(附件10)。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认真核查,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校职称办会同有关部门对评审进行随机抽查、现场巡查,加强对基层推荐重点环节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推荐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全程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
(三)按时报送工作材料。各单位要按照评审工作日程安排和材料上报要求,及时报送每一阶段有关评审材料,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以上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继续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校职称办联系。
职称评审工作问询电话:56552890,56552891。
接收各类纸质材料地址:龙子湖校区综合办公楼1楼114房间,人才评价开发科(职称科)。
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rsczjk@henau.edu.cn。
职称评审工作监督(举报)电话:56552700(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56552890(校职称办)。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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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2.河南农业大学职称评审报名表
3.河南农业大学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备案表
4.河南农业大学职称评审基层推荐人员排序表
5.河南农业大学申报高级职称答辩情况登记表
6.河南农业大学正高级职称评审代表性成果信息登记表
7.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
8.职称评审成果归属同意书
9.河南农业大学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10.河南农业大学职称评审工作纪律(保密)承诺书
河南农业大学
202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