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139号)精神,现就我校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学校各二级单位。如院、处、重点教学科研基地等。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包括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三类。
“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学校各二级单位管理人员。
“河南省优秀教师”: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学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
推荐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能集中在同一单位。不推荐评选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以及国家级、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曾获得省级教育系统先进(优秀)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等同类型表彰的原则上不予推荐。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个人不参加评选。
(二)表彰和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指标1个,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2名(处级干部最多推荐1名),“优秀教师”6名(至少推荐1名双一流建设学科教师和1名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思政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1名。
依据指标情况,此次推荐各二级学院、许昌校区管理委员会、附属中学限推荐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各1人;机关党委所辖单位由机关党委推荐,限推荐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各1人;其他单位限推荐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各1人。先进集体按照推荐评选条件择优自主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政治过硬。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到教学管理工作各方面。
2.业绩突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狠抓落实,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全面落实“五育并举”,积极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坚持扎根中原大地办学,全面落实“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实绩显著。
3.作风优良。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教育问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担当作为,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违纪违法案件和“四风”问题。干部职工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二)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政治可靠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管理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
2.教育管理业绩突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管理理念先进,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以智能化赋能教育治理,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等重大任务中主动担当作为,工作业绩突出。
3.清正廉洁作风优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问题。爱岗敬业、勤政务实,办事公道、品德优良,甘于奉献、敢于负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
4.长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担苦担难担重担险,履职尽责、苦干实干,作出突出贡献,受到群众赞誉。
(三)河南省优秀教师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道德情操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严爱相济、润己泽人,敬重学问、关爱学生,严于律己、甘为人梯,用爱浸润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尊重、关爱、成就每一个学生,让学生感受到温暖和信任、树立信心和勇气,“亲其师”而“信其道”。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无师德失范和违纪违法问题。
3.育人智慧高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有深刻的教育洞见、高超的教学艺术,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坚持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提供适合的教育,让学生都成长为有用之才。坚持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为己任,遵循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规律,严谨治学、潜心问道,在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方面业绩突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躬耕态度笃定。坚守教育教学一线,注重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练就过硬教学本领,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贡献突出。培养有文化自信、家国情怀、全球视野、未来眼光的时代新人。
5.长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践行教育家精神,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各方面成绩突出,改革创新成果得到广泛认可,深受学生爱戴和社会好评,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
(四)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
1.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担当,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学校规章制度。无师德失范和违纪违法问题。
2.积极践行教育家精神。将个人理想融入国家与民族复兴的伟业中,以培养时代新人为使命,将教育视为服务社会、报效国家的事业;在长期的执教生涯中以德立身、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通过言传身教影响学生,通过教育“点燃灵魂”,根据学生特点个性化引导;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躬耕教坛,兼具全球视野与文化传承使命,教育和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
3.立德树人成效显著。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增强民族自豪感和使命感;践行学生的“四个引路人”,潜心教书、用心育人,关爱学生全面发展,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重视学生德育工作,以系统性、创新性、长效性方式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乐教爱生、淡泊名利,善于发现和激发学生潜能,具有将教育理念转化为具体实践的育人智慧。
4.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勤学笃行、严谨治学,践行终身学习理念,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创新,探索适合本校或本地实际情况的教育教学模式,为其他教师提供可借鉴的经验;锐意进取、与时俱进,潜心钻研业务,积极投身课程改革与教育创新实践,业务精湛,能够持续辐射区域内更多教师提升育人本领,引领更多教师享受教师职业幸福,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专业威望。
其中,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截至2025年5月),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评选方式进行,各单位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一)申报。集体或个人依据评选文件中的条件要求,自愿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报时应提供评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个人所在单位对其所填写表格内容及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数进行推荐。学院重点对申报人的意识形态、遵纪守法、师德师风、教学情况、科研水平、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考评,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形成综合推荐报告,明确以上几个方面考评情况。申报个人所在单位属机关行政部门的,由机关党委进行审核、推荐。
(三)学校审核、推荐。党委宣传部、校纪委机关分别对申报人的意识形态、违纪情况进行审核,人事处对申报人的职称、学历学位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核,教务处对申报集体或个人的教学方面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教学情况(有无教学事故)等进行审核,科技处对申报集体或个人的科研方面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科研水平类别进行审核,研究生院对申报人员有关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对申报集体所涉及到的相关业绩材料,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核。
学校组织推荐会,确定推荐对象。
(四)结果公示、上报
学校对推荐对象情况在校内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严把推荐质量。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把践行教育家精神作为价值导向,把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表现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单位要严格履行程序,对推荐工作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采取适当方式深入考察了解推荐对象,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杜绝带“病”推荐、参评。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坚决不予推荐。
(二)坚持面向基层,注重面向一线。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推荐的优秀教师,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高校专职辅导员满工作量可参加优秀教师评选)。校领导(含副职)、校二级机构的负责人(含副职)不得申报“河南省优秀教师”。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在本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6月20日下午16点前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
报送的材料包括:
1.评选推荐工作报告1份(负责人签字,加盖党委公章,内容应包括推荐集体及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等相关内容,并对推荐集体成员及人选的意识形态、遵纪守法、师德师风、教学情况、科研水平、学术诚信等方面和材料核查情况进行说明)。
2.《推荐对象汇总表》,加盖公章,各一式2份。
3.《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特别提醒:2020年来教学工作量及考核情况栏需盖章),加盖公章,各一式20份,双面印制。
4.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装订,由审验人逐一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各单位负责审验、留存,报送时不再提交。
5.报送的各种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张。上述材料须单独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推荐单位、候选对象单位、姓名、申报荣誉等)。
请各单位务于6月20日(下周五)下午16点前推荐材料(以上第1、2、3、4项)纸质版报龙子湖校区综合楼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11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wjsgzb@henau.edu.cn。
联系人:徐捧丽
联系电话:0371—5655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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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推荐对象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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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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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6月12日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