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加强职称监督工作的要求,维护和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现就开展2024年评审材料公开展示互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为基层推荐前(12月10日前结束),展示地点为评审材料公开展示所在单位的显著位置。
展示时间、地点确定后报校职称办备案,并主动联系组长单位。
二、检查方式
充分发挥二级单位纪检委员作用,组成4个互查小组,并明确每个小组检查对象(分组及检查对象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是否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提出的“考核推荐小组应在开始推荐前,将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参评材料统一公开展示,展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要求。是否按要求张贴《2024年度职称评审材料公开展示》通知等。
四、有关要求
1.每个互查小组的第一家单位为组长单位,负责组长本组的检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互查任务。
2.对互查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校职称办。
附件:分组及检查对象
校职称办
2024年11月20日
分组 | 检查组 | 考核推荐小组 |
第一组 |
牵头单位:学生处 成员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烟草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学院、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 |
农学院 |
林学院 | ||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 ||
动物医学院 | ||
动物科技学院 | ||
机电工程学院 | ||
第二组 |
牵头单位:教务处 成员单位:林学院、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理学院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烟草学院 | ||
植物保护学院 | ||
园艺学院 | ||
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 | ||
生命科学学院 | ||
第三组 |
牵头单位:农学院 成员单位:林学院、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
文法学院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理学院 | ||
第四组 |
牵头单位:动物医学院 成员单位:生命科学学院、食品科学技术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体育学院 | ||
辅导员(学生处牵头) | ||
实验系列(教务处牵头) | ||
副教授考核认定(教务处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