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学校2024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近期学校将对高层次人才进行期中和期满集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1.考核时间:2024年11月15日(周五),上午8:30开始。
2.考核地点:龙子湖校区,暂定综合办公楼214(农林组)、318(综合组)、120(等候室)。
二、考核参会人员
参加考核的高层次人才(分组名单及考核次序见附件)。
三、考核程序
1.主持人宣布考核要求。
2.考核人员述职。考核人员对照聘任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汇报本人履行合同情况。杰出人才在5分钟以内,拔尖人才在4分钟以内,青年英才在3分钟以内。请考核人员严格控制时间,不得超时。
3.专家提问。评委依据考核人员提交的《河南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报告》、业绩证明材料等考核材料,结合述职情况进行提问,考核人员现场作答。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1.期中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基本合格以上者,双方继续履行《聘任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考核不合格者,工资待遇按照现待遇的70%执行(暂扣除的30%期满考核合格后补发),人才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提出改进措施,学校视情况拨付剩余科研启动费。
2.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1)高层次人才期满完成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如有超出目标任务的部分可以申报业绩奖励,奖励标准按照期满考核当年底的学校核算标准执行。
(2)高层次人才期满未完成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任务略有欠缺,但部分任务超额完成,或取得其他突出业绩),经考核小组对其整个聘期工作完成情况和科研学术水平进行综合研判,认定为合格的,视为考核合格,但不得申报业绩奖励。
(3)高层次人才期满未完成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与合同约定的岗位目标任务有较大差距)。经考核小组综合研判,认定为不合格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学校根据情况延长考核期限(不超过1年),延长期内不再执行《聘任合同》中规定的相关待遇。延长期满,若仍未能完成聘期目标任务者,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关系,或经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转为普通教师,同时按《聘任合同》有关条款,收回相关生活待遇,包括所发放的安家费和周转房,未使用的科研启动费等。
五、相关要求
1.考核人员述职PPT内容要对照聘任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进行汇报,无需涉及具体研究内容或过程。述职PPT电子版于11月14日(周四)上午12点前发送到人事处人才评价开发科邮箱rsczjk@henau.edu.cn。
2.考核人员需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场地等候,超过开始时间30分钟不到场者按自动弃权处理。对因公派出国、女职工生育等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参加考核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报学校研究同意后,可通过视频进行远程考核。其他没有经过学校同意,未到场参加考核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人员应严格遵守考核纪律,不得干扰正常考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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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 |
附件2 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综合组名单
附件3 期中考核PPT模板
附件4 期满考核PPT模板
人事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