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人才的引领作用,根据相关规定,现对部分高层次人才进行期中和期满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共63人,其中期中考核43人,期满考核20人。
二、考核内容
以聘任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基础,对高层次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敬业精神、团队精神、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期中考核内容时限为聘用协议签订之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满考核内容时限为整个聘期。
三、考核方式
实行同行评价,邀请校内外专家通过会议评议方式对高层次人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总结(9月6日前)
考核对象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总结,向所在学院提交《河南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报告》(附件2),同时按照《河南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业绩证明材料》(附件3)要求,提供相关业绩材料。
(二)学院审核(9月20日前)
学院接收《河南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报告》和业绩证明材料等考核材料,组织专人对考核对象的考核报告及成果业绩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对考核材料进行公开展示(不少于3天)。
(三)学校考核(时间待定)
学校成立考核委员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人才作述职报告并答辩,校考核委员会依据文件规定、聘任合同,对照考核报告,结合答辩情况,进行集中评议和投票,形成考核结果等次提交校长办公会。
五、有关要求
1.高层次人才人才提供的任务须为本人聘期内取得的成果。任务论著成果限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共同通讯情况下认可排名第一或倒数第一者,新办法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认可排名倒数第一者),河南农业大学须为第一署名单位,非任务论著成果可顺后填写。人才升级前的业绩不能作为新的聘期业绩。
2.一项成果归属限1人,对有争议的成果,需经其他作者签字,确认成果归属,未经确认的,不得使用。
3.高层次人才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要事先对业绩成果是否申报业绩奖励情况进行自查,并签订承诺书,成果如已申请学校业绩奖励,不得填写。经自查对已申请学校业绩奖励仍然填写的,一经查实视为学术诚信问题,一票否决。
4.请于9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rsczjk@henau.edu.cn,纸质版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至行政楼人事处114。
5.提供电子版材料中附件2、附件3电子版要求为word版和PDF版(签字、盖章),附件3的考核业绩证明材料需整理成为PDF格式文件,附件4和附件5要求为PDF版(签字、盖章)。报送的纸质版材料含附件2-5。
联系人:余老师
电 话:56552891
地 址:龙子湖校区综合楼114
附件: |
2.河南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报告
3.河南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业绩证明材料
4.河南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诚信承诺书
5.成果归属说明
人事处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