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豫医保中心函〔2024〕37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
参加此次体检的对象为体检周期内正常享受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检人员),即我校截至2024年6月30日登记在册的参加省直医保人员。
二、体检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体检医院
参检人员按照“就近、方便、自主”的原则,参检人员自行选择体检医院预约体检。(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1)
四、体检流程
(一)预约体检
参检人员可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河南医保”支付宝小程序进行体检预约、选定医疗机构、选择项目等(未去体检前可以自行撤销后再次预约)。也可直接前往定点体检医疗机构进行线下预约体检。(预约操作见附件2)
(二)现场确认
参检人员到预约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后方可进行体检,确认时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现场确认后不得再次变更体检医疗机构。体检医疗机构未经参检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行现场确认。
(三)体检结果通知
体检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参检人员。电子体检结果可登陆体检医疗机构小程序获取,纸质体检结果可前往体检医疗机构领取。
五、体检项目
(一)基础项目
三个项目基础项目相同,包括基础检查、肝功能九项、肌酸激酶、血脂四项、肾功能三项、血常规、血糖、尿常规、心电图、彩超、甲功三项,共11项。
(二)自选项目(见附件3)
项目一:由参检人员在自选项目1-20项中任选5项。
项目二:由参检人员在自选项目1-20项中任选3项,且在核磁共振(1.5T以上)的4个部位中任选1个部位。
项目三:由参检人员在核磁共振(1.5T以上)的4个部位中任选2个部位。
(三)项目说明
参检人员需预约体检,项目现场确认,确认后方可进行体检,具体体检项目,以各承检医院为准。
人事处
2024年8月20日
附件1:体检医院 |
附件2:线上预约流程 |
附件3:体检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