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4〕215号)有关精神,为做好我校的选拔推荐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今年共分配给我校6名推荐指标,其中“双一流”创建学科各单列1名推荐指标。
农学院作物学和动物医学院兽医学等两个学科推荐指标单列,各推荐1名人选;其他学院各推荐1名人选,由学校统一组织评议后最终推荐4名人选。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成果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四、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于7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人事处人才评价开发科:
(一)推荐报告。推荐报告内容要明确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人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必须说明两点情况,一是明确推荐人选政治面貌,二是明确有关于推荐人选思想政治认识、网上个人社交账号言论当否等相关的内容)、计划生育等情况的考核意见。推荐报告须由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基层单位党委公章和单位公章。推荐报告扫描件需上传系统。
(二)电子数据。通过“河南省教育厅人才评选管理系统”rcpx.open.ha.cn报送。
五、有关说明
各有关单位要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把握条件、标准和程序。要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杜绝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和论资排辈等倾向,切实将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
人事处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