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认定暂行办法(修订)》(农大党发〔2022〕1号),现将开展2024年校内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数量
认定对象为校内在编在岗人员(含2022年、2023年公开招聘新引进博士),重点认定符合我校“双一流”创建和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需要的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数量依据人才岗位设置使用情况设定,宁缺毋滥、择优选拔。已被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除申报更高层次人才外,不再重复认定。
二、认定条件
认定条件参照《河南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认定暂行办法(修订)》(农大党发〔2022〕1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报名(3月31日前)
符合业绩条件的申报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向所在单位自愿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
2.学院评价(4月15日前)
(1)审核材料。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符合业绩条件情况。
(2)业绩材料评价。学院召开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业绩进行评价。
(3)同行评价。学院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人员代表性成果进行行业评价。
(4)学科专业亟需程度评价。学院根据学科发展规划情况,对申报人员所属学科专业亟需程度进行评价。
(5)确定拟认定意见。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综合申报人员业绩材料评价、同行评价及学科专业亟需程度评价情况,确定拟认定意见,形成推荐报告,上报有关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
3.学校评价(5月底前)
(1)同行评价。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人员代表性成果进行评价。学术水平、行业地位和发展潜力较高者进入下一评价环节。
(2)学科专业亟需程度评价。按照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人才现状和未来建设需求,评价拟认定人才所在学科专业亟需程度。
4.结果认定(时间待定)
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学院评价、学校评价,提出初步拟认定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聘期目标。
四、有关说明
1.申报人员业绩条件以学校新修订的人才认定办法有关规定为准,业绩取得时间一般为近5年(2019年以来),不符合相关条件人员不得上报。
2.申报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2年、2023年公开招聘新引进博士申报拔尖人才,自然科学类不超过40周岁,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2周岁;其他校内人员不超过45周岁。申报青年英才,自然科学类不超过37周岁,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0周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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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提交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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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院提交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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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河南农业大学认定高层次人才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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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河南农业大学2024年拟认定高层次人才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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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价体系标准 |
河南农业大学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