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近年来,学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人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要使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树立了新时代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有力推动了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学校拟在今年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近三年已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当年同时段同级别荣誉一般不重复奖励。
(二)评选名额
拟评选“优秀教师”20名左右、“优秀教育工作者”10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潜心教学,模范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注重教研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以德施教,对所教 学科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素质方面成绩突出。
5.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突出。
6.近三年无师德失范、教学事故、学术不端及违规违纪行为。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以德立身,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勇于担当,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2.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
3.近三年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评选办法
1.各教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推荐,许昌校区(许昌教学试验场)、后勤处(后勤发展总公司)、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图书馆、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附属中学、国家小麦技术创新中心(筹)以部门为单位推荐,机关党委所辖单位由机关党委推荐,基建处(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由所在党总支推荐。
2.“双肩挑”人员参加“优秀教师”评选,由其所属学科或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评议推荐;参加“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由其任职单位评议推荐。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河南农业大学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申报表》(可从校人事处网站的“资料下载”中下载),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
2.单位审核、推荐。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意识形态、遵纪守法、师德师风、教学情况、计划生育情况等方面及《申报表》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优秀教师”的意识形态、遵纪守法、师德师风、教学情况、计划生育等方面进行考评;对申报“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意识形态、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方面进行考评,根据推荐指标,推荐出参评人选,形成综合推荐报告。
3.学校审核。宣传部、纪委、计生部门分别对推荐人选的意识形态、违纪情况、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审核;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情况、职称、学历学位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核;教务处对申报人员的教学情况(有无教学事故)及教学方面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进行审核;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社会服务处对申报人员的科研方面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科研水平类别进行审核;研究生院对申报人员有关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4.学校评选。对通过审核人员,由学校组成评委会,进行会议评审。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确定并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优秀教师人选的推荐和评选,应注意向本科教学一线的教师倾斜。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推荐。
(三)各单位在推荐时,要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推荐工作的客观公正。要坚持严格考评,认真把关,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要通过推荐评选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有效发挥 表彰工作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
五、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7月10日以前将下列材料报人事处:
1.推荐报告1份。内容应包含推荐人选名单,对“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意识形态(说明两点情况,一是明确推荐人选政治面貌,二是明确有关于推荐人选思想政治认识、网上个人社交账号言论当否等相关的内容)、遵纪守法、师德师风、教学情况、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考评意见,对“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意识形态、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考评意见。
2.《河南农业大学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申报表》1份,《申报表》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rsczjk@hena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指标
2023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指标
序号 |
单 位 |
优秀教师 |
优秀教育工作者 |
1 |
农学院 |
3 |
1 |
2 |
林学院 |
2 |
1 |
3 |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
2 |
1 |
4 |
动物医学院 |
2 |
1 |
5 |
动物科技学院 |
1 |
1 |
6 |
机电工程学院 |
2 |
1 |
7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 |
1 |
8 |
烟草学院 |
1 |
1 |
9 |
植物保护学院 |
2 |
1 |
10 |
园艺学院 |
1 |
1 |
11 |
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 |
2 |
1 |
12 |
生命科学学院 |
2 |
1 |
13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1 |
1 |
14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1 |
1 |
15 |
文法学院 |
1 |
1 |
1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 |
17 |
理学院 |
2 |
1 |
18 |
外国语学院 |
1 |
1 |
19 |
体育学院 |
1 |
1 |
20 |
国际教育学院 |
|
1 |
21 |
机关党委所辖单位 |
|
10 |
22 |
许昌校区(许昌教学试验场) |
|
1 |
23 |
后勤处(后勤发展总公司) |
|
1 |
24 |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
|
1 |
25 |
基建处(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 |
|
1 |
26 |
图书馆 |
|
1 |
27 |
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1 |
28 |
国家小麦技术创新中心(筹) |
|
1 |
29 |
附属中学 |
1 |
1 |
合计 |
31 |
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