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许昌校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2〕5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项目的留学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 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有行业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 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要求。已入选国家、本省人才计划的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已获得过该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留学人员科科研择优资助项目分优秀、启动两类申报。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申报名额。各学院(单位)最多推荐1项。
三、申报材料
(一)推荐报告1份。推荐报告内容要明确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人选意识形态(必须说明两点情况,一是明确推荐人选政治面貌,二是明确有关于推荐人选思想政治认识、网上个人社交账号言论当否等相关的内容)、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学术诚信、计划生育等情况的考核意见,同时应明确人选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推荐报告须由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基层单位党委公章和单位公章,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sczjk@henau.edu.cn;
(二)《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2份,电子版(以“姓名+学院+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命名)发送至邮箱rsczjk@henau.edu.cn;
(三)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应附详细目录并标注页码,按照顺序简单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sczjk@henau.edu.cn。
证明材料包括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申请表中所有填写内容的支撑材料,其中在国外取得的学位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四)《承诺书》一式2份,装订在证明材料复印件最后。
四、报送要求
(一)材料受理时间:5月24日17时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材料受理地点:龙子湖校区行政楼114。
(三)材料受理电话:56552891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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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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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人事处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