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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9 17:42    浏览次数: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269号)要求,依据《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6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学校2021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64号)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直接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以及符合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

对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以上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聘任年限,对获得事业单位记功、记大功奖励的可越级申报。申报人员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批准同意延长退休的文件。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并向所在学院提交《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和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

(二)各学院审核、推荐。各学院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核,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审核人员须在材料复印件上签名经单位审核、研究同意后,向人事处推荐人选

各学院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推荐报告内容应包括推荐人选符合的申报条件,以及申报人在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学术道德、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名册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3.《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3)及电子版,按照表格填表要求填写,不能变动表格格式,只填写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

4.申报人相关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及电子版;

5.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高级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奖项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表格中填报的顺序依次装订成册),并打印好明细清单粘贴在档案袋上复印件由学院审核人员签名

(三)学校审核、评议。学校依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评议、公示后,推荐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实施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关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审核申报条件。

(二)请申报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如实申报,及时向学院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三)请各单位对推荐人员的学术道德、政治表现和申报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核,存在问题者实行一票否决。

(四)请各单位于1112日将申报材料报送龙子湖校区行政楼114房间人事,逾期不再受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rsc@henau.edu.cn

联系人:姚航   联系电话:56552889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0119

 

 

附件1:

《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豫人社[2017]64号)

 

附件2: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名册表》

 

附件3:

《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