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16〕403号)、《关于公布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名单的通知》(教高〔2018〕8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2020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0〕268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人选的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考核延期一年的2016年度培养人选。
序号 | 单位 | 培养对象 | 备注 |
1 | 机电学院 | 荆艳艳 | 17年培养人选 |
2 | 食品学院 | 詹丽娟 | 17年培养人选 |
3 | 理学院 | 宋美荣 | 17年培养人选 |
4 | 动科学院 | 蒋瑞瑞 | 17年培养人选 |
5 | 植保学院 | 刘向阳 | 17年培养人选 |
6 | 信管学院 | 沙德春 | 17年培养人选 |
7 | 文法学院 | 宋丽娜 | 17年培养人选 |
8 | 植保学院 | 何睿 | 延期一年考核 |
9 | 动医学院 | 褚贝贝 | 延期一年考核 |
10 | 农学院 | 李卫华 | 延期一年考核 |
11 | 国教学院 | 卢鑫莹 | 延期一年考核 |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此次考核采取量化指标打分的方式进行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3、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
4、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为不合格。
考核合格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和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省教育厅将追回拨付经费。
三、注意事项
请参加考核人员务于11月30日上午12点前将下列材料送至龙子湖校区行政楼114人事处人才科:
1、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2份(正反双面打印)、考核汇总表1份(填写培养期间成果),同时将电子版发至rsczjk@henau.edu.cn;
2、考核人员须准备PPT汇报材料(每人汇报时间为10分钟),简要汇报三年培养期内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电子版PPT材料发至rsczjk@henau.edu.cn;
3、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含收录证明)、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2套。
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56552891、56552890
人事处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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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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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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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