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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9 11:5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及认定等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0〕264 号),现将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河南省内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 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六)参加 2020 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0 年 11 月 16 日-11 月 23 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 7:00-24:00。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25日。
    体检地点:民生路与正光路交叉口,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区)体检中心。
    联系人:陈少伦       电话:0371-85512732
    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参加体检。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三)材料受理时间
     各学院务于11月25日上午12点前将《河南农业大学2020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及个人申报材料由学院收齐后统一报人事处(行政楼114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hnndrsc@163.com,逾期报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人员的个人申报材料要求
 (一)直接认定人员申报材料
    1.《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5.教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6.人事关系隶属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上交学校。
    8.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证原件。
    9.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生须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二)面试人员申报材料
    参加面试人员只需提交上述直接认定人员申报材料的1-7项。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申请人的个人材料要准确、清晰(有关材料整理问题说明见附件3),每人一袋。除体检表外各类证书原件审验核对无误后现场返还单位退回个人。 
四、网上申报要求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1.参加面试人员与直接认定人员均需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首页右侧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板块进行报名,按照“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提交申报信息”等规定流程据实、正确填报相关内容。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或认定。
    2.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试)”;认定所在地选“任职高等学校所在地”。
    3.现场确认点选择: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确认点”。
    4.“学历专业类别”栏目须选择“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具体要求如下:参加面试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直接认定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5.“申请任教学科”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禁止填写一级学科。所有填写一级学科的人员,将取消本次面试或直接认定资格。任教学科请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中《学科对照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例如:“C66文化教育大类,C6601语言文化类,C660101汉语”,C66文化教育大类为一级学科,C6601语言文化类为二级学科,C660101汉语为三级学科。
    6.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必须规范填写高校全称:河南农业大学。
    7.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申请人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 JPEG/JPG 格式,大小不超过 200K)。
    8.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 A4 白纸打印。承诺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承诺人” 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9.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①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②被撤销过教师资格;③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10.现场确认工作由申请人所在高校统一办理,申请人无需亲自办理现场确认事宜。
    1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师资格。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正式提交的材料,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并取消申请人当次面试或直接认定资格。
    2.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将网报、体检、提交材料和面试时间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

附件1 河南农业大学2020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附件2 河南省2020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个人材料审核清单
 
 
附件3 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附件4 专任教师人事隶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