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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有关单位内设机构(岗位)及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8 19:3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学校各单位科级机构(岗位)设置的通知》(农大党发〔2020〕11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内设机构(岗位)设置, 做好内设机构(岗位)及人员备案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按照系(部)建在专业的原则,除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外,其他学院可依据专业设置情况合理设置系(部),原则上如无新增专业,现有系(部)设置保持不变;如新增设系(部),须说明设置理由。
2.除继续教育学院外,其他学院可根据系(部)教工数设置系(部)主任岗位1个、副主任岗位1-2个;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设置教学秘书岗位1个、科研(学科)秘书岗位1个、中心实验室主任岗位1个、副主任岗位1-2个;根据省部级平台情况设置平台主任岗位1个、平台副主任岗位1-2个、平台办公室主任岗位1个。
3.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内设机构。
4.以上学院请于11月23日(周一)前,将内设机构(岗位)设置情况报人事处,经审核同意后按岗位数上报《内设机构(岗位)人员备案表》(见附件)和内设机构(岗位)人员红头文件。其中系(部)主任、教学秘书、科研(学科)秘书、实验室(省部级平台)主任等岗位人员须满足《关于科级干部调整工作的通知》(校组〔2020〕18号)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按一定的民主程序从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考虑到工作的便捷高效,省部级平台负责人可由院、系领导兼任。
5.保卫处、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图书馆、学报编辑部、附属中学等单位内设机构设置按照《关于印发学校各单位科级机构(岗位)设置的通知》(农大党发〔2020〕11号)文件规定,上报《内设机构(岗位)人员备案表》(见附件)和内设机构(岗位)人员红头文件。
6. 对以上各单位上报的内设机构(岗位)人员,人事处会同组织部等部门研究后,其正职(包括系<部>主任、教学秘书、科研<学科>秘书、中心实验室主任、省部级平台主任)由校行政下聘任文件,其他人员只备案。聘期内各单位内设机构(岗位)人员发生变化的,及时到人事处报备。
7.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岗位及职数设置按照《河南农业大学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方案》(农大党发〔2020〕7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平台所在挂靠单位提出意向人选报人事处,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后,由校长聘任。
附件:

内设机构(岗位)人员备案表

                            人事处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