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及时奖励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2号)精神,决定对在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为做好我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职工和集体。
二、奖励种类和名额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单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教职工和集体,给予嘉奖。拟推荐嘉奖个人42人,嘉奖集体2个。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教职工和集体,记功。拟推荐记功个人4人,记功人员由学校从各单位推荐的嘉奖个人中产生。记功集体由上级部门从全省各单位推荐的嘉奖集体中产生。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在全省乃至全国本行业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教职工和集体,记大功。记大功人员由上级部门从全省各单位推荐的记功人员中产生。
三、推荐条件
(一)嘉奖集体
1.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推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压实防控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动员组织本单位师生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在统筹疫情防控与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中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2.思想政治舆论引导到位。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切实发挥好动员、组织和凝聚群众的职责,广泛深入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措施,引导本单位师生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师生未出现违反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的问题。
3.服务师生关怀帮扶到位。对本单位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及家属等群体关心关爱,服务保障到位。被隔离人员的医疗救治、卫生管理、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帮扶工作落实到位。
4.推动疫情防控贡献突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在学校或社会上取得良好反响。
(二)嘉奖个人条件
1.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带头坚守疫情防控一线,坚决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各项防控部署要求。
2.坚决服从学校安排,勇于担当,自觉带头扛起防控责任,坚持战时标准、保持战斗状态,全身心投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去,按照单位要求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坚决做到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
3.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湖北等中高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管理,特别是返校返岗、复学复工师生健康常态化服务管理,熟悉应急预案工作流程,有效处置疫情突发事件。
4.按照学生返校复学工作指南要求,加强师生卫生健康教育、法治教育和生命教育,引导师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带头发扬奉献精神,尽心尽力履职尽责,急难险重时刻挺身而出、主动作为、科学防控。
5.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学习,不断修订完善各类防控方案,带头顾全防疫大局,坚守岗位、团结同志,服务师生、创新方法,为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四、推荐程序
1.基层申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按照有关条件,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结合防控工作中的表现等多种方式基础上,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提出嘉奖个人推荐对象,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奖励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根据本单位实际自愿申报嘉奖集体,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奖励集体审批表》(见附件3)。
2.评选推荐。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选,从自愿申报的集体中评选出2个嘉奖集体,并推荐其中1个嘉奖集体参加上级部门记功集体评选;从各单位推荐的嘉奖个人中评选出4名记功人员,并推荐其中1名记功人员参加上级部门记大功人员评选。
3.公示。学校对评选推荐出来的嘉奖集体和个人、记功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审核。
4.上级审批,表彰奖励。
五、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把真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挖掘出来,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的过程。
2.推荐的嘉奖个人,应注意向参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一线教职工倾斜,并提供个人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佐证材料。
3.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时间安排,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对评选推荐的上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并按时报送。具体如下:
(1)各单位将本单位推荐嘉奖个人名单和集体名单,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发送扫描件(以 **学院推荐名单 命名)(不再提交纸质版),于2020年6月22日下午18:00前发送人事处信箱hnndrsc@163.com。
(2)将推荐嘉奖个人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奖励个人审批表》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以 **学院+姓名 命名)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奖励集体审批表》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以**学院+单位 命名)6月23日下午18:00前发送人事处信箱hnndrsc@163.com。
联系人:李金朋 联系电话:0371-6355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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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奖励个人推荐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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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奖励个人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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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奖励集体审批表 |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2020年6月20日
附件1
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奖励个人推荐名额
序号 |
单位名称 |
嘉奖个人名额 |
1 |
农学院 |
3 |
2 |
林学院 |
3 |
3 |
牧医工程学院 |
3 |
4 |
机电工程学院 |
2 |
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6 |
烟草学院 |
1 |
7 |
植物保护学院 |
1 |
8 |
园艺学院 |
1 |
9 |
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 |
2 |
10 |
生命科学学院 |
2 |
11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1 |
12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1 |
13 |
文法学院 |
1 |
1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5 |
理学院 |
1 |
16 |
外国语学院 |
1 |
17 |
体育学院 |
1 |
18 |
国际教育学院 |
1 |
19 |
应用科技学院 |
1 |
20 |
机关 |
5 |
21 |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
1 |
22 |
龙子湖校区建设指挥部 |
2 |
23 |
许昌教学试验场 |
1 |
24 |
图书馆 |
1 |
25 |
附属中学 |
2 |
26 |
后勤发展总公司 |
2 |
合计 |
42 |
附件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奖励个人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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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
两寸照片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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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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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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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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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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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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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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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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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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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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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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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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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 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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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机关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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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机关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审批 机关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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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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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奖励集体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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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姓名 |
|
工作人员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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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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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何 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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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 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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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 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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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机关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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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机关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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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机关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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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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