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通知公告 >

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3 15:50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预通知》(教办人〔2019〕390号)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学校各二级单位。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2.“河南省模范教师”、“河南省优秀教师”: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学校管理人员。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等,不再参加评选。已获得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表彰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先进个人推荐指标6个,其中,模范教师2人、优秀教师2人、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
       依据指标情况,此次推荐每个二级学院限推荐模范教师或优秀教师1人;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先进集体按照推荐评选条件由各单位自主申报。
       二、评选条件
       请查询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 集体或个人依据评选文件中的条件要求,自愿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报时应提供评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个人所在单位对其所填写表格内容及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数进行推荐。学院组织院学术委员会重点对申报人的意识形态、遵纪守法、师德师风、教学情况、科研水平、计划生育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评,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形成综合推荐报告,明确以上几个方面考评情况。申报个人所在二级单位属机关行政部门的,由机关总支进行审核、推荐。
       (三)资格审核 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及计生部门分别对申报人的意识形态、违纪情况及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审核;人事处对申报人的职称、学历学位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核,教务处对申报集体或个人的教学方面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教学情况(有无教学事故)等进行审核,科技处对申报集体或个人的科研方面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科研水平类别进行审核,研究生院对申报人员有关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对申报集体所涉及到的相关业绩材料,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核。
       (四)学校组织推荐会
       1.推荐会评委组成:有关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2.会议程序:学习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文件,介绍各单位推荐情况。通过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建议人选。评委对照条件、要求,审阅申报人材料,投票表决。现场公布表决结果。
       3.表决办法:会议采取实名制投票方式表决,按得票数从高到低差额确定拟推荐对象。
       (五)结果研究、公示、上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务于815日(周四)下午6前将有关材料上报人事处119房间。
       此次评选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管理系统将于8月14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进入系统访问,或者直接输入系统网址(http://jybz.haedu.gov.cn)访问。各申报人或集体在所在单位要求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先下载所对应称号的《申报表》并详细填写各项信息,然后在管理系统上注册、录入个人或集体基本信息(与《申报表》所填一致),并上传《申报表》。本次申报不接收系统外打印的《申报表》。
       报送的材料包括:
       1.评选推荐工作报告1份(内容应包括人选及集体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等相关内容,并对推荐人选及集体成员的意识形态、遵纪守法、师德师风、教学情况、科研水平、计划生育情况等方面和材料核查情况进行说明)。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河南省模范教师推荐审批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各一式20份,双面印制,由申报人员通过管理系统在线提交基本信息和《推荐审批表》后在线打印。不接收系统外打印的《推荐审批表》。
       3. 《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打印报送。
       4.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原件由各单位负责审验、留存,报送时不再提交。
       5.上述材料须单独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推荐单位、候选对象单位、姓名、申报荣誉等)。
       6.各类表格、文档格式等可从管理系统下载。报送的各种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张。

 
                                                                                            人事处
                                                                                     2019年8月13日

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