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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3 14:47    浏览次数:
住院职工信息表
各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为使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度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按照学校领导指示,在春节前夕,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因本人或家人患病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在职、离退休教职工。
二、慰问时间与方式
1.春节前,由各单位领导带队,走访慰问本单位一般困难教职工。
2.对于重病住院及特别困难教职工,要上报人事处,学校组织人员看望慰问。
3.对教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家庭遭受重大意外情况,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人均生活费在郑州市最低收入标准及以下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上报人事处,人事处根据职工困难情况发放困难补助金。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让困难职工体会到组织的温暖,要把节日慰问与日常关心帮扶相结合,切实为困难教职工办实事、解难事。
2.请各学院(部门)于2018年1月4日下午17:30前将本单位《住院职工信息表》、《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申请表》报送人事处。
3.如本单位无特困人员,无需上报。
联系人:张文狮、路晓崇,联系电话:63558805。





人事处
2019年01月03日
 
附件:
     
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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