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16〕403号)、《关于公布2015年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的通知》(教高〔2015〕103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916号)要求,经校内外专家组听取现场汇报、答辩、审议材料,专家组最终评议,我校9名2015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全部通过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优秀:
刘瑞峰 李 永
合格:
叶 霞 刘小花 宋朝鹏 张 丹 张红梅 索 标 姬利娜
公示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1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
联系电话:0371-63555679
人事处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