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教人社函〔2018〕377号)精神,现就我校2018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学校各二级单位。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先进工作者:专任教师及教研人员、各二级单位行政管理人员。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先进集体推荐指标1个;先进工作者推荐指标3个。其中,专任教师及教研人员2名,行政管理人员1名。
依据指标情况,此次推荐每个二级学院限推荐1名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按照推荐评选条件由各单位自主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执行有关教育工作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含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 集体或个人依据评选文件中的条件要求,自愿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报时应提供评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个人所在单位对其所填写表格内容及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数进行推荐。学院组织院学术委员会重点对申报人的意识形态、遵纪守法、师德师风、教学情况、科研水平、计划生育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评,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形成综合推荐报告,明确以上几个方面考评情况。申报个人所在二级单位属机关行政部门的,由机关总支进行审核、推荐。
(三)资格审核 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及计生部门分别对申报人的意识形态、违纪情况及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审核;人事处对申报人的职称、学历学位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核,教务处对申报集体或个人的教学方面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教学情况(有无教学事故)等进行审核,科技处对申报集体或个人的科研方面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科研水平类别进行审核,研究生院对申报人员有关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对申报集体所涉及到的相关业绩材料,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核。
(四)学校组织推荐会
1.推荐会评委组成:由学校随机抽取的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会议程序:学习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文件,介绍各单位推荐情况。通过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建议人选。评委对照条件、要求,审阅申报人材料,投票表决。现场公布表决结果。
3.表决办法:会议采取实名制投票方式表决,按得票数从高到低差额确定拟推荐对象。
(五)结果研究、公示、上报 推荐结果学校研究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等),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务于8月15日(周三)下午5点前将有关材料上报人事处119房间。
此次评选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管理系统将于8月10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进入系统访问,或者直接输入系统网址(http://jybz.haedu.gov.cn)访问。各申报人或集体在所在单位要求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先下载所对应称号的《申报表》并详细填写各项信息,然后在管理系统上注册、录入个人或集体基本信息(与《申报表》所填一致),并上传《申报表》。本次申报不接收系统外打印的《申报表》。
报送的材料包括:
1.评选推荐工作报告1份(内容应包括人选及集体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等相关内容,并对推荐人选及集体成员的意识形态、遵纪守法、师德师风、教学情况、科研水平、计划生育情况等方面和材料核查情况进行说明。)。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各一式3份,双面印制。
3.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原件由各单位负责审验、留存,报送时不再提交。
4.上述材料须单独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候选对象单位、姓名、申报荣誉等)。
5.各类表格、文档格式等可从管理系统下载。报送的各种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张。
五、有关要求
此次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推荐工作时间安排紧急,请各学院、各单位高度重视。在推荐过程中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绩业绩,按照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的原则,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负责地推荐候选人。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教人社函〔2018〕3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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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