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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28 00:00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678号)及《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豫教高〔2004〕24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中,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二、资助名额及方式
  2013年,省教育厅共分给我校9个申报名额,凡符合条件的我校教师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在初评的基础上向学校择优推荐1人。
  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以人为本,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把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申请人要注意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结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和自身研究优势,科学论证,做好项目的选择。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各单位务于99下午600前将申报人选有关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119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单独装订),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推荐人的附件材料,一式2份(请将附件材料与申请书分开,单独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目录的电子版请一并报送);
  (2)申请人的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原件须教育厅审验,审后退回),加盖院系公章
  (3)申请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
  (4)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请自行留底。
  (5) 2013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1份。
  上报材料请用厚牛皮纸袋分装,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项目申请书单独装订,教学科研成果、资格证书装订在一起,并附目录。
  3、电子版本材料可发至邮箱:hnndrsc@163.com

联系人:赵迎芳 联系电话:63558011
  
  选拔和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切实做好青年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
     
  附件下载.doc

                                                     人事处                   

                                                  2013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