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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5 00:00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校政人201653号),现将职称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通过各单位(系列)推荐小组推荐,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时间、地点

时间:1016(周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下午开始的具体时间视进度会有所调整,以当场通知为准)

地点:农林组、工程组、文科组在学校礼堂300人报告厅等候;生物组、综合组在行政楼第一会议室等候;实验组在15号楼(机电工程学院)学术报告厅等候。

三、答辩小组分组

根据学科门类、职称系列和申报情况,今年设立农林、生物、工程、文科、实验、综合等6个答辩小组。

四、答辩内容

1、以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及业务经历等为依据,进行有关问题及相关知识的答辩。

2、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及实际业务水平。

 

五、答辩程序

1、人事处将答辩人的《业绩材料复印件》和评审简表提交答辩小组,由答辩小组成员提前审阅答辩人的材料,拟定答辩题目。

2、答辩人入场,答辩组长宣布答辩要求。

3、答辩人入场,按评审条件介绍情况(限3分钟以内),主要内容为:

(1)任现职以来教学情况;

(2)专业经历及主要业绩。

4、答辩人回答问题(正高限10分钟以内,副高限8分钟以内)。

5、答辩小组成员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对答辩人进行全面评价,确定等次,并进行排序。

六、注意事项

1、答辩人需按规定时间到场地等候,超过时间30分钟不到场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答辩人必须遵守答辩纪律,答完即退场,不得在场内逗留。

3、严格保密措施,答辩工作未结束之前,任何人不得向外透露答辩题目和答辩结果。

4、答辩结果不当场公布,本次答辩为最终答辩,不得进行二次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