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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级特聘教授人选并上报有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7 00:00    浏览次数: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豫教高[2012]51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做好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2014]402号),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选拔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人选推荐及材料上报的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2014]402号)精神,在已获准设置的特聘教授岗位学科内推荐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候选人。每个岗位学科推荐候选人限报1人。各岗位学科不得连续两次推荐同一候选人,两次未通过评审的候选人不得再申报。

    二、候选人推荐条件

    1.人选应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附件6)规定的条件。

    2.特聘教授人选的年龄要求为:截至2014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

    讲座教授人选应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

    3.已获省“百人计划”、国家“千人计划”、受聘教育部“长江学者”或其他省(市)特聘教授,聘期内不得再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各单位要注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积极联系适宜人选。候选人推荐材料务必于6月3日前提交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119房间)。联系人:赵迎芳,联系电话:63558011,电子邮箱:hnndrsc@163.com。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和河南省高等学校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纸质件6份,电子版1份。

    2、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件及电子版各1份。

    3、每位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附件材料6份(并装订成册),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附件5)单独装订。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学位,应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认证;

   (3)候选人任职资格证书,海外候选人应提供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的任职证明;

   (4)候选人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用情况,应提供源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5)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立项证书、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6)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8)推荐表中列举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专利、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候选人如为现职学校校级领导或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在推荐的同时征得候选人任职单位上级干部主管部门或任职单位党委同意,如其聘任为特聘教授即免去其校级领导职务或职能部门负责人职务。候选人本人写出书面辞职保证书。

    5.推荐应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申报时应附党组织对候选人的书面意见及电子版。

    6. 从省内其他高校招聘特聘教授候选人的,需同时报送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函。

    特聘教授制度是深入推进“人才强校”工程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我校的学科建设,提升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联系人选,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下载1、附件.doc

             2、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2012.doc

 

 

 

                                                 人事处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