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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突出业绩认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6-10-11 00:0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激励教师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273)关于教授的申报条件,且经过相关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小组推荐到学校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教学

1、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主要完成人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

2、省级及以上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和在线开放课程第一负责人。

3、省级及以上双语课程第一负责人。

4、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第一主编。

5、河南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特等奖获得者。

 

(二)科研

1、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自然基金重大项目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项目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3项及以上。
    2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特等奖主要完成人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获得省部级奖励一等奖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金奖主持人。

3、国审大田作物新品种(小麦、玉米、水稻、花生)、林木新品种、畜禽新品种、国家级新药证书主持人。

4、以前2名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主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影响因子大于等于20的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

(三)社会服务

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或河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

2 承担有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重点及以上项目 (主持人),或国家星火计划重点项目(主持人),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且累计到账经费(不含转出经费)500万元以上。

3、获农业部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前5名,或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奖一等奖前2名。

4、累计成果转化(新品种、新技术、新专利)到账经费200万元以上。

5、作为第一撰写人撰写的关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有关建议等被国家、省委省政府采纳(以省委、省政府正式文件下发,并具体说明采用后发挥的实际作用及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认定程序

1、申请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突出业绩认定者,请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突出业绩认定认定表》,分别由教务处、科技处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报人事处。

2、学校组织专家对突出业绩材料进行评议、认定和择优选拔。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人员需具备基本条件,且符合认定条件中的任一条方可提出申请。

2、申请人员只能申报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一个方面的突出业绩。

3、经择优选拔出的人员将在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推荐和评审会上做优先推荐。

4、本办法中的认定条件指任现职以来的业绩。

 

 

                                                                   人事处  教务处  科技处

            201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