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件范围
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因私普通护照、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因公务办理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二、证件管理
1、我校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各单位集中收缴,并填写《河南农业大学因私出国证件登记表》交组织部保管(证件已上交无需填写)。
2、我校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各单位集中收缴,并填写《河南农业大学因私出国证件登记表》交人事处保管。
3、普通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各单位负责保管并登记造册。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统计、收缴本单位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于2016年9月25日前上报。处级干部报行政楼320房间,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报行政楼103房间,报送时应一并报送《河南农业大学因私出国证件登记表》电子版。
四、特别说明
任何人不得瞒报证件持有情况,如有瞒报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
组织部联系人: 周春涛
联系电话:63555650
人事处联系人: 李金朋 夏东升
联系电话:63558806 63558011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201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