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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材料具体要求

发布时间:2016-08-11 00:00    浏览次数:

一、书面材料

1.推荐人选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由各单位负责审验,经查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各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按原尺寸复印生成,不能通过扫描打印或拍照打印。上述复印件请勿装订在一起。

2.《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通过“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个人信息采集工具”(附件一)将推荐人选信息完整录入,审核无误后通过采集工具打印生成《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不允许通过office软件等自行制作),此表单独装订。

3.推荐人选近五年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近五年指201111以后。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附目录(附件二),目录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根据目录所列内容分为两类装订,复印件逐页编排页码,并将页码标注到目录“页码”栏内。原件由各单位负责审核,经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目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论文、论著只需提供有代表性、高质量的即可,原则上各不超过10篇(部)。科研项目验收报告不超过5份。每篇论文须提供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第一页的复印件;每部论著须提供封面、扉页和目录复印件。被SCIEIISTP等收录的论文,须由正规查新机构(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郑州大学图书馆等)出具证明。

产业创新领军人才还须提供在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产业创新项目、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显著效益、做出重要贡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利税证明、科研成果鉴定证书等)。

4.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附件三)1份。

5.人选标签(附件四)1份,贴于申报材料袋表面。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建议按类装订,不建议合订成一册,不得过度包装。

二、电子数据

通过“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报送生成的RPU格式电子数据。说明如下:

1)使用信息采集工具录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逐项完整录入,并以推荐人选姓名作为文件名生成RPU格式报送文件。

2)各单位将所有推荐人选的电子数据认真审核,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材料一致,准确无误。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校人事处专技科联系。

 

附件一、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点击下载).zip

附件二、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目录.doc(点击下载).doc

附件三、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docx(点击下载).docx

附件四、人选标签.docx(点击下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