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河南省2016年度上半年博士后经费的通知
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做好河南省2016年度上半年博士后经费资助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半年博士后招收等项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博管〔2016〕3号)文件要求,将我校2016年度上半年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和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匹配资助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校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要求时间范围内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承担的博士后项目、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的博士后人员。
二、申报时限
按照申请经费预算要求,结合我校博士后工作实际情况,此次申报经费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三、申报材料
(一)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
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申报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分别填报《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申报表》纸质材料(各2份)及汇总表(1份)。在申报时限内,已获得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可获得匹配资助,不再重复申请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
(二)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匹配。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申报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匹配资助,分别填报《河南省获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匹配资助申报表》纸质材料(各2份)及汇总表(1份)。
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58批、59批面上资助名单:张丹、李宇、李连豪、韩立强。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博士后申报纸质材料需经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审核盖章,连同电子文档(内容与纸质材料相一致),务于2016年7月15日下午5点前报校人事处博管办(行政楼119房间)。逾期将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电子版发送到校博管办邮箱 hnndrsc@163.com 。
联系人:程 城 联系电话:63558011
2、河南省获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匹配资助申报表及汇总表.docx
人事处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