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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4 00:00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

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526号)及《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豫教高〔201640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中,已获国家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二、资助名额及方式

2016年,省教育厅共分给我校9个申报名额,凡符合条件的我校教师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在初评的基础上向学校择优推荐1

 “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把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申请人要注意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结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和自身研究优势,科学论证,做好项目的选择。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各单位务必于77日下午5:00将申报人选有关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人才工作科(行政楼119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纸质材料2份,电子版1份;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推荐人的支撑材料纸质材料2份,电子版1份。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目录的电子版请一并报送);

2)申请人的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原件须教育厅审验,审后退回),加盖院系公章;

3)申请人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加盖院系公章;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

3、《2016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1份,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1份。

以上纸质材料请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项目申请书》单独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另外合装成册(软皮平装,首页为附件目录),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请自行留底。

4、电子版本材料发送至邮箱:hnndrsc@163.com

联系人:程      联系电话:63558011

  

选拔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优中选优,切实做好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doc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doc

3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1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