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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博士后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5 00:00    浏览次数:

各博士后流动站: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博士后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8]12号)转发如下,请各流动站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评,并将《河南省2017年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考评表》及自评报告于2018119日之前交至校博管办(行政楼119室),电子版发至:hnndrsc@163.com。校博管办进行汇总、审核后,上报省博管办,确定考评结果。

各流动站所在学院及流动站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以考评为契机,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推动流动站工作更好的发展。

附件:

豫人社办函(2018)12号2017年度工作考评通知.doc

豫人社办函(2018)12号考评表.xls

 

人事处

20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