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14〕87号)的要求,按照《关于建立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豫政办〔2011〕88号)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从4月下旬起对来豫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分批进行身份认定审核。现就开展第一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留学国(境)外,并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二、申报材料
1、《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确认申请表》;
2、国(境)外博士学位证书;
3、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6、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按照条件和要求,认真准备上述材料,于4月11日下午5点前统一将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电话:63558011
人事处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