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现将本年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预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预报名工作。
一、个人报名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在熟悉政策、条件、程序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向所在单位自愿申报。报名时间为7月4---7日。因漏报或没有将通知精神传达到申报人的情况,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
各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有关证件,包括身份证、第一学历和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进行仔细审验。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时间、考核结果、岗位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反馈各学院。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后汇总,7月7日向人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1.《2017年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名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申报人员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017年论文外审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
3.外审鉴定论文2篇(复印件一式5份),同时提交PDF格式扫描件(文件以申报人“单位姓名”格式命名)。论文复印件分别装5个档案袋,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河南农业大学送审论文登记表》(附件4)粘贴在每个档案袋的封面,其中“申报人编号”一栏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编写。
论文复印时须把所有涉及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中英文信息覆盖,便于匿名外审。外审的鉴定论文文科限独著、理工科限第一作者,全文系外文的论文需另附中文摘要。
四、论文外审
按照省职称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对高校教师、农业科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的代表性论文进行外审。资格审查后,由学校对申报人员的两篇代表性论文统一编号,请五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隐名评审。论文外审的五个意见中,三个及其以上为“不同意推荐”的,取消申报人的推荐资格;两个及其以下为“不同意推荐”的,学校组织复审。论文外审情况,通报各级推荐、评审组织。
2016年外审通过的申报人员,本年度不再外审。
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63555679
接收各类纸质材料地址:学校行政楼119室(人事处专技科)
接收电子版材料邮箱:hnndrsc@163.com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人事处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