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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度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31 00:00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4]86号)要求,结合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一),现将我校2013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选派对象和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强,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校级及其以上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向我校下达推荐指标为2人,各学院(有关单位)向学校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三、申报和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由本人自主申报,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5份,见附件二)及电子版文档一并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119室),截止时间:4月8日下午5:00。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人选材料审核后,择优推荐。

    四、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派,是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实施项目之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选拔,确保推荐人选质量。有关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流程等更多详细内容,请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http://www.train.whu.edu.cn)查询、下载。

    联系人:赵迎芳

    电话:63558011 E-mail: hnndrs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一:实施办法.doc   

    附件二: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