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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1批面上资助、第十批特别资助等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8 00:00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7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1批面上资助、第十批特别资助等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基金会《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2017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1批面上资助、第十批特别资助等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在站博士后高度重视,积极参加申报。现将具体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6.不限制申请人数。

7.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特别资助

1.进站满4 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由各流动站择优推荐。流动站按各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0推荐;不足10人的,推荐1人。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或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8.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9.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在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10.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的人员不可申请。

11.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面上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份,“专家推荐意见表”2套(含原件)。

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网址: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用户名和密码是博士后进站申请的账号和密码)。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专家推荐意见表”(空表)由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请相关专家填写。不得直接在网上搜索模板。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二)特别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2份,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套。

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网址: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用户名和密码是博士后进站申请的账号和密码)。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准备2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三、申请截止时间和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申请材料于2017222日下午5点前交校人事处博管办(行政楼一楼119)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为提高基金申报成功率,请申请者仔细阅读《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见附件)中的资助通讯评议标准,并积极主动与合作导师沟通交流,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申请书填报工作。合作导师应严格把关,实事求是,慎重使用“填补空白”、“首创”、“第一次”等敏感字眼。

3.申请书封面“投送学科名称”应以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为准,“申请资助项目”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报人进站学科一致。“交叉学科”是指“投送一级学科”之外申报项目所涉及的其他一级学科,申报项目若非交叉研究,则不填。面上资助的申请项目是按“二级学科”进行评审,请谨慎填写。

4.“主要研究工作经历”只填写正式工作中的研究经历,包含在本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经历;学习或工作期间主持、参与项目研究请填写在“参加或主持的科研项目”栏目中。

5.博士后科学基金不收取管理费,请在经费预算中不要出现“管理费”预算项。

联系人:程城   联系电话:63558011

 

附件: 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

 

 

 

人事处

201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