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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培育系统工程培育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7 00:00    浏览次数:

河南农业大学

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培育系统工程

培育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7年度我校高层次人才培育系统工程培育对象选拔工作,根据《河南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培育系统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校政人[2016]75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第一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中两项:

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千人计划”长期项目入选者;外专“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原学者。

2.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原973计划、863计划或科技支撑计划等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主持人,并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3.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两位人员;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主持人。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国际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刊源刊物上全文发表单篇影响因子≥10.0的学术论文3篇。

(二)第二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中两项:

1.“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含国家级教学名师)、青年拔尖人才(青年英才开发计划);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2.主持原国家973计划、863计划或科技支撑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重点科研项目,并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3.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3位人员;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前两位人员。近4年获省部级自然科学一等奖、省部级技术发明一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主持人。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刊源刊物上全文发表单篇影响因子≥10.0的学术论文2篇。

(三)第三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中两项:

1.5年主持3项国家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2.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4位人员;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前3位人员。近4年获省部级自然科学一等奖、省部级技术发明一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前两位人员;省部级自然科学二等奖、省部级技术发明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主持人。

3.4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刊源刊物上全文发表单篇影响因子≥10.0的学术论文。或近4年以独立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SSCIA&HCI刊源刊物上全文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河南农业大学人才培育系统工程申请书》一式6(见附件)

2、申请人相关材料1份:学历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代表性论文全文及其刊载期刊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发表论文收录检索报告、SCI论文的影响因子、发表过的论文在SCI正面他引次数之和等证明扫描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在海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3、申请人所在学院推荐报告1份。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7224日下午5点前将“高层次人才培育系统工程”推荐人选有关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人才工作科(行政楼119室)。

 

联系人:程城       联系电话:63558011

电子信箱:hnndrsc@163.com

 

附件:河南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培育系统工程申请书

 

人事处    

201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