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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3 00:00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为使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度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按照学校领导指示,在春节前夕,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因本人或家人患病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在职、离退休教职工。

二、慰问时间与方式

春节前,由各单位领导带队,走访慰问本单位一般困难教职工。对于重病住院及特别困难教职工,要上报人事处,学校组织看望慰问。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让困难职工体会到组织的温暖,要把节日慰问与日常关心帮扶相结合,切实为困难教职工办实事、解难事。

2、请各学院(部门)于201715日下午六点前将住院教职工名单报人事处。

联系人:李金朋、夏东升,联系电话:63558806

 

附件:住院职工信息表

人事处 

20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