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为使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度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按照学校领导指示,在春节前夕,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因本人或家人患病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在职、离退休教职工。
二、慰问时间与方式
春节前,由各单位领导带队,走访慰问本单位一般困难教职工。对于重病住院及特别困难教职工,要上报人事处,学校组织看望慰问。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让困难职工体会到组织的温暖,要把节日慰问与日常关心帮扶相结合,切实为困难教职工办实事、解难事。
2、请各学院(部门)于2017年1月5日下午六点前将住院教职工名单报人事处。
联系人:李金朋、夏东升,联系电话:63558806。
附件:住院职工信息表
人事处
20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