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校内符合人才引进条件人员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试行)》(校政人〔2016〕74号)第七条第(二)项“学校原有同类人才享受相应类型的年薪制待遇,科研启动费可按照‘一人一策’方式提供,不享受安家费等其他待遇”,现就我校现有人才进行统计。范围为符合文件中领军人物、卓越人才、杰出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的引进条件者。
请各学院做好统计工作,认真填写《现有人才统计表》(附件),于2017年1月3日下午5点前交至人事处人才工作科(行政楼119室)。
联系人:程城 联系电话:63558011
人事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