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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0 00:00    浏览次数: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规范我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管理,逐步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队伍,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公开性和科学性,经河南省委组织部和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建立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信息库。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为做好我校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面试评委的资格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二)熟悉和了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准确把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法规,掌握面试测评技术。

(三)面试评委须具备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或从事相关科学研究、人才测评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

(四)事业单位推荐的评委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和知人识人能力。

(六)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七)具有正常履行面试评委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直接报名到个人所在学院(单位);

(二)二级单位推荐,各教学学院推荐1人,于20161223日下午5点前将《公开招聘面试评委推荐表》电子版“XX学院面试评委推荐表命名发送至rsc63558806@163.com,纸质版经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人事处103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遴选。

三、管理与监督

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直面试评委队伍和面试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负责面试评委的考核评价、培训、资格审定、取消等工作。取得面试评委资格的人员每三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

联系人:姚航

电 话:63558806

邮 箱:rsc63558806@163.com

 附件:公开招聘面试评委推荐表.xls

人事处    

2016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