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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体检、面试及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5 00:00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体检、面试及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及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6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体检、面试及认定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体检时间:自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至20161231

2.面试和认定的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112日至117,每日报名时间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拟于20172月下旬进行,面试工作于材料受理结束后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申请人员范围

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的通知》(豫教资办〔20048号)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范围,必须严格限定为各高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学院要严格把握报名人员的身份条件,并对申请人员进行公示

1.参加面试人员范围:2015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且未认定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及2016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人员。

2.直接认定人员范围:全日制普招类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以上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体检注意事项(自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至20161231日)

1.参加体检人员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式两份,体检表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所在高校,装入个人认定材料。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2.体检的项目主要包括传染病、精神病史、物理检查、胸透、心电图、B超、血液检查、尿液检查、肝功能检查等(女同志须有妇科检查)。 

3.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要求,为便于广大教师就近体检,在郑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将分区进行。今年我校安排在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区)体检中心,地址:民生路与正光路交叉口。

四、网上申报要求2017112日至117日)

1.参加面试人员与直接认定人员均需在网上申报,有效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据实、正确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时间网上申报的申请人,将无法参加本次面试或认定。

2.现场确认点选择:在郑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一确认点”,郑州市以外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二确认点”。  

3.申请人填写全部申请信息并确认无误后,需点击“提交”按钮,方能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4.现场确认工作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

5.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必须规范填写单位全称(以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为准)。

6.“专业类别”栏目须按照申请人学历性质分别选择“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具体要求如下:  

直接认定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参加面试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7.“申请任教学科”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  

8.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本人近期纯色背景大头照)。

9.“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  

10.“所学专业”名称按毕业证书专业填写。  

11.“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  

12.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①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②被撤销过教师资格;③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13.申请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并正确填写本人电子邮箱,以备密码丢失找回密码时使用。  

14.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师资格。

五、报送材料要求(拟于20172月下旬进行)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提交。

(一)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按照免试人员及参加面试人员分别整理填报)及Excel格式电子数据。

1.申请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人员集中排列。

2.“申请任教学科”栏二级和三级学科按要求准确填写,以便于测试分组。

3.按照花名册顺序排放,排放规范、有序。

(二)申请人个人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人员个人的申报材料要准确、清晰,分两套整理,分别装袋:第一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认定结束后返还单位存入个人档案。第二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及各类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复印件使用A4型纸单面复印、缩印。认定结束后留存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备案。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任教学科”按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填写,相关资料表格均见附件)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面打印,手写无效)。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全日制普招类师范生及全日制教育硕士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

6.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博士需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有教育部认证的证书。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具有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8.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人员须提供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职称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并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否则无效)。全日制教育硕士无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和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

10.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申请人务必于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开始前,备齐上述材料,否则取消申请人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及认定资格。若无法完整提供上述材料,则不予认定。

六、其他事项  

1.《品德表》、《体检表》必须使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涂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格将被视为无效:  

①使用圆珠笔填写的;  

②有涂改痕迹的;  

③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  

④填写项目不规范的;  

⑤应由单位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填写的项目,个人随意填写的。

2.以上工作均会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官网发布(http://jszg.haedu.gov.cn),请各学院、有关单位注意查阅并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  

 

联系人:程城        联系电话:63558011

 

 

 

附件1 高校任教学科(20151104).xls

 

附件2 河南省2016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3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附件4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 

 

人事处    

201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