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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6 00:00    浏览次数:

各学院、校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系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240号)要求,现就我校2016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各单位可按条件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指标为1人),由学校统一组织评议后确定最终人选。

二、推荐条件
   请仔细参阅附件中,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系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240号)中的侯选人条件要求。
三、报送材料
(一)书面材料
1.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2.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推荐人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版)复印件1份。
4.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
5.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1份。
(二)电子数据
1.通过“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RPU格式电子数据。
2.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以上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和有关表格请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的“下载中心”版块,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网站 http://hnzj.59iedu.com“政策法规”专栏查阅和下载。
四、具体要求
   申报材料务必于2016年4月21日(周四)下午5点前报人事处(行政楼119)。电子材料发送至nongda0371@foxmail.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智党辉 联系电话:63558011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系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24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