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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4 00:00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619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一),现将我校2016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选派对象和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强,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校级及其以上青年骨干教师。

3、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向我校下达推荐指标为1人,各学院(有关单位)向学校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三、申报和推荐程序

1、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由本人自主申报,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5份,自行网页下载)及电子版文档一并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119室),截止时间:420日下午500。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人选材料审核后,择优推荐。

2、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

3、为提高录取率,各申请者应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

 四、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派,是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实施项目之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选拔,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联系人:智党辉

  话:63558011   E-mail: 195641393@qq.com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414

附件1:实施办法.doc

附件2:省教办高通知.docx

附件3:.关于做好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