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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2 00:00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5〕792号)及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预教资办〔2015〕8号)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的通知》(豫教资办〔2004〕8号)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范围,必须严格限定为各高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学院要严格把握报名人员的身份条件,并对申请人员进行公示。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有关规定,在2013年度、2014年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本年度不得申请。另外,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同一申请人在一年内不能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即申请人如在上半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时,已获得某种教师资格,下半年则不能再次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二、报送材料种类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提交。
  (一)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按照免试人员及参加面试人员分别填报)及Excel格式电子数据。
  (二)申请人员个人的申报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任教学科”按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填写,相关资料表格均见附件)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各类证书复印件(B5纸单面复印或缩印)需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交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审验核对无误后返还单位。
  单位上报的材料应当按照“免试人员”和“参加面试人员”两大类分别整理,排放规范、有序。申请人员个人的申报材料要准确、清晰。(材料整理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面试考试通过人员认定信息网上填报要求
  高校面试成绩2016年1月11日公布。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由申请者本人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jszg.haedu.gov.cn)点击“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入口”,或直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认定信息网上填报日期:2016年1月12日09:00至1月13日17:00。
  2、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据实、正确填报相关信息。
  3、现场确认点选择:在郑高校申请人选择“郑州高校确认点”,在开封高校申请人选择“开封高校确认点”,其余地市依此类推。
  4、申请人填写全部申请信息并确认无误后,需点击“提交”按钮,方能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5、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必须规范填写单位全称。
  6、“专业类别”栏目须按照申请人学历性质分别选择“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具体要求如下:
  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人员、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非师范专业毕业和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暂需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7、“申请任教学科”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
  8、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本人近期纯色背景大头照),申请人须提交与申请表上所贴一致的同底照片。
  9、申请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并正确填写本人电子邮箱,以备密码丢失找回密码时使用。
  10、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如2015年上半年已取得某类教师资格,下半年则无法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全国信息系统不接纳其认定数据)。
  四、上报材料时间、地点
    1、各单位将整理规范的材料于2015年11月24日之前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119房间),电子数据发送至hnndrsc@163.com
    2、联系电话:63558011
五、相关注意事项
  1、报送材料时,各单位一并缴纳参加面试人员测试费,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收缴,每人278元。
  2、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高校要抓紧时间,按照要求,认真把关,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
3、高校教师资格面试拟于2016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也可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查看,请各单位及个人注意查阅。
  附件:

1、高校任教学科(20151104).xlsx

2、河南省2015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xlsx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rar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5、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6、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材料要求.docx

 

                                             人事处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