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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报送2015年度我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有关材料的通知》(豫职改办〔2015〕36号)

发布时间:2015-09-16 00:00    浏览次数: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
    根据《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4号)精神,现就报送2015年度我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实施的范围和对象为:海外留学回国来豫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一般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学成后在海外从事科研、教学、工程技术、金融、管理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内急需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等人才。
    (二)申报系列为:高校教师、工程、自然科研、农业科研、社会科研系列。国家和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此申报范围内。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在回国来豫工作半年后至两年内申请参加职称评价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也可参加我省每年组织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鉴于今年首次开展考核认定工作,时限范围限定为2012年8月至2015年2月回国来豫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核认定:
    1.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在国内已取得相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核认定:
    1.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三、申报程序、报送材料和有关事项
    (一)按照我省现行的政策规定进行申报推荐、资格审查和报送材料。
   (二)申报人需提供的材料
    1.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任职资格证书、年度考核登记表、在海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经历证明、业务工作总结。
    2.博士毕业后或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译文)。
    3.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
    4.《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和《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25份。
    (三)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可登录“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从“软件下载”栏中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进行录入、打印《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资格审查表》,其他表格从“资料下载”中下载。
    (四)职称评价绿色通道采取面试答辩和专家考核认定相结合的评价办法。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须到考核认定委员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考核认定委员会另行通知。
    四、报送材料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送材料时间:10月15日至23日。
    报送材料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D503A房间
    联系电话:0371—69690200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

 

 

 www.hnzc.gov.cn/Common/ReadNews.aspx

 


(此件主动公开)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