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5〕21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1.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请见附件)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5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
(2)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3)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2.青年学者项目
(1)重点支持高校面向海内外培养引进在学术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恪守学术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为他们“坐得住、钻得进、研得深”创造条件,把他们培养成为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科带头人。
(2)青年学者项目实行岗位聘任制,面向全国高校实施。每年遴选200名左右,聘期3年。在聘期内,青年学者须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享受每人每年10万元奖金。青年学者项目的聘任程序和考核管理,参照特聘教授进行。高校应为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支持他们牵头组建学术团队,推动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青年学者聘期内不得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3)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4)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二、材料报送
1.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和候选人申报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附件、高校党委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见附件);电子材料请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www.shenbao2015.changjiang.edu.cn),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国防科技组人选的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不得上传附件材料。
2.各候选人于2015年8月5日前,将电子材料发至hnndrsc@163.com,纸质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119房间)。
3.联系人:赵迎芳; 联系电话:63558011
附件:附件.rar
人事处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