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请于4月30日将下列职称晋升初定人员近期1寸彩色正面标准照片和工本费收齐,由各单位统一交至人事处专技科(行政楼119房间),办理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逾期不交者,随下一年度办理,不再补办。
联系电话:63555679
附件:办理证书名单.xls
人事处
2015年4月29日